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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4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10起

发布时间:2024-09-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2024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10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陆丽环

 

  9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4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10起,批评教育和处理3369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3113人,这是连续第132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8月共查处问题9889起,占当月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8.3%。8月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当月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47.5%、23.8%、16.2%。

  从查处级别看,8月,全国共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84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1055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22071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5.1%。

  国庆假期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打好教育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组合拳”,坚决遏制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要强化问题导向,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露头就打,狠刹享乐奢靡歪风,一体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要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综合施策治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群众观察和评价党风,最直接的是看身边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损害党的形象,败坏党风和社风民风,必须坚决纠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紧盯突出问题,精准靶向施治,不断铲除违规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把纠治工作引向深入。

  婚丧喜庆是社会交往的重要载体,是人情往来最为密集的场合。党员干部掌握公权力,不能简单将操办婚丧喜庆视作私事,必须寸步不让坚守“红线”,带头示范弘扬新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不同时期均提出一系列要求,与时俱进推动改进作风,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重要目的就是狠刹歪风邪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纠治工作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顽固复杂、树倒根存,背后的“面子文化”、利益驱动依然存在,以新风正气彻底改变陈规旧俗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直至抓出习惯、化风成俗。

  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要强化约束激励,形成清晰的制度导向。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的规模、范围、报备程序等作出规定。这些规定对党员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划出了“硬杠杠”,同时从制度层面让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理直气壮向不良习俗说“不”,从异化变味的“人情往来”中解脱出来。实践中,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依规依纪进行研判,纪法情理融合贯通进行处置,重点看是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是否借机敛财等,推动党员干部既办好婚丧喜庆事宜又不逾底线。当前,一些单位制度建设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过于笼统、刚性不够,有的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地,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成为“稻草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堵塞管理漏洞,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要坚持纠树并举、疏堵结合,立足职责推进移风易俗。从查处问题情况看,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容易与一些不良习俗相互影响,纠治工作必须坚持纠歪风树新风并重,实现优良党风与良好社风民风的互促互进。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攀比炫富、“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习。要立足职责推进移风易俗,督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内生动力。婚丧喜庆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大事,也是一种精神文化生活,移风易俗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一味蛮力推行,要有序引导,既矫正“变味”的人情,又从广大群众的意愿出发,让群众成为新风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共同涵养文明新风尚。(纪锋)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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